線上借錢沒借條 支付寶聊天記錄成證據
發布時間:2017年12月30日 來源:中國仙桃網
現今社會中,“支付寶”因其便捷高效的特性,成為人們在日常生活中經常使用的一種即時通訊及收付款工具。前不久,市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特殊的民間借貸案件。說它特殊,是因為借貸雙方無任何常規實質性的借條、收條、欠條等債權憑證。而僅有的支付寶聊天記錄卻恰恰成了證明雙方存在借貸關系的重要證據。
據法官介紹,2016年底,平某以為了解決生活困難為由向邵某借款21000元。邵某考慮到與平某是朋友關系,也是老鄉關系,便通過支付寶向平某轉入21000元。因是線上借款,雙方二人身處異地,平某并未向邵某出具借條。2017年初,邵某急需用錢,多次通過短信、電話方式要求平某償還借款21000元,平某一直推脫,直至2017年5月份,平某對邵某的催討均置之不理,至今分文未還。于是邵某一紙訴狀將平某告上法院。
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貸關系,雖沒有借條、收條、欠條等債權憑證,但原告提供了支付寶的轉賬憑證及支付寶上的錄音、圖片、文字等聊天信息等視聽資料原件,內容真實合法,且證據間能印證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合意和借貸關系實際已發生的事實,依法認定雙方借貸關系成立。
法官提醒,盡量通過轉賬少用現金,因為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利的證據。(本網記者郭閃 通訊員張帆)
據法官介紹,2016年底,平某以為了解決生活困難為由向邵某借款21000元。邵某考慮到與平某是朋友關系,也是老鄉關系,便通過支付寶向平某轉入21000元。因是線上借款,雙方二人身處異地,平某并未向邵某出具借條。2017年初,邵某急需用錢,多次通過短信、電話方式要求平某償還借款21000元,平某一直推脫,直至2017年5月份,平某對邵某的催討均置之不理,至今分文未還。于是邵某一紙訴狀將平某告上法院。
法院認為,原、被告之間的借貸關系,雖沒有借條、收條、欠條等債權憑證,但原告提供了支付寶的轉賬憑證及支付寶上的錄音、圖片、文字等聊天信息等視聽資料原件,內容真實合法,且證據間能印證原、被告之間存在借貸合意和借貸關系實際已發生的事實,依法認定雙方借貸關系成立。
法官提醒,盡量通過轉賬少用現金,因為轉賬憑證是證明借款或還款時間、金額最直接最有利的證據。(本網記者郭閃 通訊員張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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