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清風:人才引進需創新更需務實
在當前城市競爭日趨激烈的態勢下,人力資源的重要性愈發凸顯,人才資源已成為各地爭奪的焦點。近期,長三角地區某城市推出新的人才引進準則,特別是將諾貝爾獎獲得者(除和平獎外)定位為A1類頂尖人才的舉措,引發社會各界廣泛關注與熱議。表面上,這一高標準體現出當地政府對高端人才的熱切追求,但深入分析,其背后的問題不容忽視。
熱議背后的深層次原因,在于引入準則的現實可行性不足,簡而言之,這一準則過于理想化。諾貝爾科學獎項獲得者全球寥寥無幾,且大多集中于歐美等發達國家的頂尖學府和科研機構,這些機構科研環境優越、資源豐富。在這些獲獎者中,年齡在75周歲以下者屈指可數;即便年齡符合,其研究方向與當地政府重點發展的集成電路、生物醫藥等產業的契合度也難以保障。據統計,近十年諾貝爾科學獎得主中,研究方向與當地產業規劃高度契合者極為稀少。這意味著,依照此標準,當地成功引進A1類人才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該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只能停留在紙面上,難以有效落地。
同時,與其他城市的人才引進政策相比,當地政府的標準暴露出明顯短板。深圳在“孔雀計劃”中,為諾貝爾獎得主提供最高5000萬元的科研資助,且無年齡限制;蘇州市規定,諾貝爾獎得主可享受200平方米以上住房的永久使用權,每年在蘇州工作三個月即可。反觀當地政府,不僅設定75周歲的年齡上限,還要求獲獎者需在本地企事業單位或科研機構全職工作,每年實際工作時間不少于六個月。如此嚴苛的條件,無疑大幅提高了人才引進門檻,使當地在吸引頂尖人才的競爭中處于劣勢。
此外,還需審視政策背后的資源分配問題。為吸引A1類人才,當地政府提供了優厚條件:免費租賃不低于150平方米的全裝修人才公寓或商品住房,租賃期限最長可達十年,另提供500萬元購房補貼。若無法成功引進人才,將造成資源的巨大浪費;即便引進成功,這些資源過度集中于少數頂尖人才,也可能導致資源分配失衡,壓縮其他層次人才的發展空間與成果獲取機會,破壞城市人才生態的平衡。
從城市長遠發展角度來看,僅依賴難以企及的頂尖人才標準,無法筑牢穩固的人才根基。城市發展需要構建多層次、多元化的人才體系,從基礎技術人才到高端創新人才,每個環節都不可或缺。過度強調頂尖人才,而忽視普通科研人員和技術人才的需求,會導致人才結構斷層,削弱城市創新動力的可持續性。
盡管當地政府的人才引進標準初衷良好,但在實際操作、資源分配及城市長遠發展等方面存在明顯缺陷。因此,各地政府在制定人才引進政策時,應更加立足實際需求與發展階段,構建科學合理、包容多元的人才體系,讓各類人才都能在本地找到施展才華的舞臺,為城市持續發展注入源源不斷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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